申請須知
申請機構/ 學校須是本地學校或本地註冊非牟利團體,並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8條獲得豁免繳稅。
如報名一經接納,申請機構/ 學校自行取消或有參加者缺席,所繳費用將不獲發還。
本中心保留權利拒絕申請機構/ 學校的申請,而無須申述理由。
若申請機構/ 學校已簽署服務確認書,本中心保留權利拒絕申請機構/ 學校提出更改活動日期/時間/服務內容/參加人數。
申請機構/ 學校必須購買有效的第三者責任保險。
參加者必須是申請機構/學校之學生/會員/服務使用者,若屬於申請機構/學校與商業/私人公司聯繫之參加者,本中心有權拒絕提供服務。
本中心不接受任何團體購買本中心服務作賺取利潤用途的申請。
除三歲或以下未能參與活動者可豁免費用外,工作員及義務工作者亦需一律繳付活動費用。
申請人必須於確認書上列明的限期前(一般為服務日前14日)繳付全數活動費用,若申請機構/學校逾期付款,須獲得本中心書面同意,並須另繳付HK$100附加費(郵寄支票以郵戳日期為準)。
本中心不接受任何逾期/未付款之理由,本中心有權終止服務予未付款之機構/學校。
參加者須自行保管攜來之物品,如有遺失或損壞,本中心概不負責。
本中心有權隨時修改各項申請細則、活動收費及內容,而不另行通知。
活動地點為本中心(長洲鄉事委員會青年綜合服務中心)。